【产品定义】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非贸易外币票据(包括各种商业支票和旅行支票)的委托收款业务。
【服务对象】
境内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
【产品特点】
票据种类:外币汇票、本票、支票和无法直接兑付的旅行支票;
托收时间: 30—60天之间;
票据币种:美元、欧元、港币、日元及其他币种(其他币种须折算成美元解付);
不受理票据:票面金额等值100万美元以上的票据、经过转让的票据;
追索期长:出票人对票据正面有一年的追索期,由于背书伪造、冒签等原因造成的风险,出票人有三年的追索期。
风险较大:光票托收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伪造票据、假票、账户关闭、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可以造成退票。
【简要流程】
客户到我行任意一家外汇业务支行办理票据托收时,需在票据背面进行背书,填写票据托收委托书并签字,交纳业务手续费;
收到托收款项后,我行会根据客户指示并在符合外汇政策的前提下为客户办理结汇入账或现汇入账。
【收费标准】
托收手续费:票面额的1‰,个人最低30元/票,最高500元/票。
境外扣费:外币票据在国外清算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扣费,境外扣费由客户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