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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3-08-07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2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8月2日在北戴河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8名(何恒昌监事委托卢学勇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强新监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提名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卢学勇先生、刘振东先生、周一晨先生为监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监事;提名郝如玉先生、刘红宇女士为外部监事候选人,连任本行外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计算。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晓球先生为外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计算。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吴晓球先生简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吴晓球先生曾被评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优秀青年专家,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吴晓球先生于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日    

京ICP备050494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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