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14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6-04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六年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6名(郝如玉监事委托瞿强监事、张建荣监事委托张慧珍监事、刘振东监事委托周一晨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同意曾颖女士担任本行监事长,同时同意强新女士辞去监事长职务。
强新女士在担任监事长期间,严于律己、勤勉履职,积极创新监督形式、丰富监督内容,持续深化履职监督、财务监督、内控监督和风险监督,为本行公司治理提升、发展战略转型、企业文化建设以及维护股东、公司、员工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本行对强新女士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深表谢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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