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4-28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4月24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的授信申请,授信额度50亿元(风险敞口),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2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行时任监事吴晓球兼任中信证券独立董事,中信证券是本行证券监管部门监管口径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中信证券授信5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中信证券于1995年10月成立,目前注册资本121.16亿元。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是由财政部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中信证券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第一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在证券行业属龙头企业,是中国领先的全功能型投资银行,其投行业务、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在同业处于领先地位。中国证券业协会对2016年度上半年126家证券公司会员经审计经营数据进行统计排名,中信证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规模排名前3位。2016年7月,分类监管评级结果为BBB级。
2016年6月数据,中信证券资产总额为5700亿元,净资产138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6%。2016年主营收入181亿元,净利润54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中信证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中信证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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