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8-10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7年8月4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东投资”)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34.5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联东投资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为本行监事,联东投资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授予联东投资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34.5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联东投资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20亿元,是一家主营产业园区运营的企业。公司产业园运营分布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无锡、广州、烟台、济南等26个城市,产业园区项目已达一百个,入园企业6500多家,全国布局已颇具规模,奠定了行业的领先地位。法定代表人为联东投资的创始人刘振东。
截至2016年末,联东投资资产总额为137.97亿元,净资产55.9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9.46%;2016年主营收入41.58亿元,利润总额8.5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联东投资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联东投资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服务热线:95526
境外服务热线:0086-10-95526
信用卡服务热线:4006601169
私人银行服务专线:400609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