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2
尊敬的助学贷款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和《关于做好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20〕1号)文件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基准利率改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模式,我行将对存量国家助学贷款统一开展利率转换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2020年9月18日之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助学贷款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助学贷款。其中2020年12月底前到期的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将不进行转换。
二、转换规则
1、我行将批量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上年12月发布的最新同档次LPR利率减30个基点的浮动利率”,减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银行系统自动转换,无需借款人手工操作。
3、自2020年12月4日起存量助学贷款定价基准将批量转换为LPR利率模式,转换LPR后还款月供会重新计算,请您关注还款计划。
如有疑问请咨询您的贷款支行或我行客服95526,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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