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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金融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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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代收是进出口双方商定,由出口商(出票人)将其签发的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国外银行(托收行)寄交本行(代收行),要求本行代其向国内进口方(受票人)提示收款的结算方式。
在本行开立对公结算帐户,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手续简便,处理快捷;
多币种服务,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镑等本行外汇牌价表上公布的外币;可办理跨境人民币
可办理进口代收结算项下的贸易融资服务。
提供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服务;
付汇资金可申请远期售汇以利资金保值。
本行单证部门收到托收行来单;
本行单证部门清点单据、检查托收方式、付汇路径等,并通知银行网点到单情况;
银行网点向客户提示单据复印件;
客户付汇或承兑;
本行单证部门按照客户指示从其账户中扣款或办理融资对外支付或办理承兑并放单。
进口信用证是本行(开证行)应国内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在本行开立对公结算帐户,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同时该企业在外管局对外公布的付汇名录内
以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为进口商安全购货和出口商安全收汇提供保障;
信用证可作为融资工具;
多种反担保方式,如保证金、授信额度、存单质押、同业担保等;
多币种服务,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镑等本行外汇牌价表上公布的外币。可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
国际惯例规定的标准类型信用证的受理、转让、循环以及背对背等业务的办理;
反担保方式灵活;
单据不符点免费指引;
可选择使用网上开证系统,操作方便快捷;
付汇资金可签订远期售汇合约,以利资金保值;
客户可选择办理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
客户向银行网点提交开证申请文件;
银行网点初审确认客户材料真实无误,印鉴相符且反担保充足有效;
本行单证部门审查确认后开出信用证;
本行单证部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并通知银行网点;
银行网点至单证部门取单并通知客户;
客户在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上表明同意付款、承兑或拒付(如拒付,需返还全套进口单据);
本行单证部门办理信用证项下支付、承兑或拒付(如单据存在实质性不符点),或根据客户申请办理融资对外支付。
假远期信用证是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一种,指本行(开证行)应申请人要求开出远期信用证,同时承诺可即期支付受益人提交的远期汇票,申请人可在远期到期日支付本行。该业务实际上是开证行对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
在本行取得了有效授信额度的优质客户;
与本行签署《进口押汇总合同》且有进口押汇额度;
或与本行签署《同业代付承兑协议》,并有进口押汇额度、对外开具融资性保函额度或贷款额度。
对于受益人(出口商)来说,假远期信用证实际上是即期信用证,即受益人可即期获得
款项;
对于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即本行客户)来说,假远期信用证是远期信用证,即开证申
请人远期付款。
客户可获得资金融通便利;
采用即期付款条件客户可获得一定价格优惠;
与进口押汇、同业代付承兑业务结合,可充分获取此两种业务的优势与便利。
客户与本行签署《进口押汇总合同》或《同业代付承兑协议》;
客户提交业务申请;
本行按照客户申请开立信用证,在信用证中加入特定条款,表明由开证行/偿付行即期对外付款,利息和承兑手续费由申请人承担;
本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审核和通知工作;
本行对信用证即期对外付款,客户于到期日偿付本行。
授信额度开证是本行在未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为其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业务。
在本行开立对公结算帐户,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客户;同时该企业在外管局对外公布的付汇名录上
与本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的进口企业。
本行免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为客户开立信用证。
免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减轻客户资金占用压力,降低交易成本;
由本行信贷系统进行额度控制
单据不符点免费指引。
本行接受客户额度申请并对客户进行授信调查,签署授信合同;
客户提交开证申请,本行开出信用证;
本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并审核;
本行办理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
同业保函开证是本行在客户担保不足情况下,以本行可接受的同业保函为反担保,为其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业务。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能提供同业保函的企业客户。
以本行可接受的同业保函为反担保开立信用证;
同业需向本行出具融资性保函,明确为客户在本行办理信用证开证提供反担保;保函开出行资信良好,在本行额度充足;保函条款合理、清晰。
免收全部或部分客户保证金,减轻客户资金占用压力,降低交易成本;
单据不符点免费指引。
本行接受同业保函,审查保函开出行资信及保函条款;
客户以本行可接受的同业保函为反担保申请授信额度;
客户提交开证申请文件,本行审查确认后开出信用证;
本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并审核;
本行办理信用证项下支付;
如果客户不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行凭保函向同业索款。
多币种汇款是客户基于某个单一账户,如美元或欧元,实现对以非我行经营的近100个外币币种的汇出汇款服务的有效支持。
有非我行经营的外币币种的汇出业务需求的客户。
基础货币可选择,无需担心小币种购汇问题,只要以美元或欧元汇出,根据每日固定汇率,即可以让对方客户收到理想的币种;缩短在途时间,减少汇兑损失,简化对方客户收款手续。
客户填写汇款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汇款申请书内容以外汇基础货币填写,同时注明收款方要求收汇的币种;
经营单位审核是否符合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并根据客户要求向总行国际业务部询问业务受理当日价格;
价格确认后根据客户申请书指令及时汇出。
贸易资金池是申请人以其在出口信用证项下不时获得的出口应收票据所构成的财产池提供质押作为担保,在本行办理开立信用证和出具银行保函业务。前述“应收票据”是指申请人作为出口方和信用证受益人而在出口信用证项下获得的已经被其他银行(开证行、保兑行、承兑行等)承兑的汇票。
同时拥有一定规模远期出口信用证和进口开证业务的企业;
资金紧张,无法使用全额保证金的方式开立信用证或保函的企业;
缺乏有效的担保或抵押,无法获得授信支持的企业或授信不足的企业;
追求成本效益最大化,希望低融资成本获得开证授信的企业。
将应收帐款转化为保证金;
本行为客户办理贴现融资,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
充分利用客户自身业务资源,满足客户拓展业务需求;
将应收帐款转化为保证金,节约客户融资成本;
减少客户汇兑损失。
客户与本行签署《贸易资金池业务协议》 和《最高额质押合同》;
本行对应收票据款项质押所涉及的出口信用证和单据进行审核,登记资金池台帐;
客户提交开证申请,注明反担保方式为出口应收票据款项质押;
本行审查进口信用证申请条款,对外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付款到期日,用出口应收票据回款对外支付 ,如未回款,以自有资金或贴现融资对外支付。
指我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通过境内外同业机构为其办理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结算提供的短期融资便利和支付服务,分为境内代付融资和海外代付融资。
在本行开立对公结算帐户,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且在本行获得综合授信额度的企业;
期望获得境外低成本融资的企业;
资金临时周转困难的企业。
申请手续简便:客户只需在本行拥有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代付融资协议》即可;
可针对多种结算类型:信用证、代收、汇款均可,并对信用证条款无特殊要求。
确保客户在资金紧张情况下能够继续经营,完成合同履约;
人民币汇率升值情况下,客户可获得汇差收益。
客户首次办理业务,需与本行签订《代付融资协议》;
客户提交代付融资申请,确定基准价格;
本行进行合规性审核、办理询价手续并报价;
客户确认价格可接受的,本行负责向代付行发承兑电授权付款;
代付融资到期日,客户支付本息及本行费用,本行将款项付至代付行。
汇利盈是由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外汇贷款和远期售汇三项业务组合而成。在客户有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对外支付需求时,本行凭客户提交的足额人民币定期存单作为质押,为客户提供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并对外支付,同时为客户办理一笔期限匹配的远期售汇交易;在融资到期时,本行释放质押的人民币定期存款,并以该人民币资金本息用于远期售汇交割,或以客户自有人民币资金进行远期交割,以归还本行外汇贷款本息。
有进口付汇需求的大中型企业客户,且人民币资金充裕。
通过对本外币产品的组合,使客户资金得到充分利用,获得额外收益;
通过远期结售汇安排,锁定成本,防范汇率风险。
获得本外币贷款利差及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收益;
节省客户财务成本。
客户提出汇利盈业务申请并提供相关授信资料、申请额度,本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
单笔业务操作时,客户提出申请,本行审核客户业务合规性;
客户将存单质押给本行,确定远期交易;
客户开立外汇贷款专户,本行将资金发放至该账户;
单笔业务到期,客户质押资金到期,人民币资金进行远期交割,交割的外汇资金用于偿还本行外汇贷款本息。
进口押汇是进口业务项下,应客户要求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用以对外支付该进口项下款项。包括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代收押汇及汇款押汇。其中当日提款且当日归还的进口押汇业务,又称为“即时汇”业务,“即时汇”业务不计收客户利息。
与本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的进口客户;
需要银行提供进口项下的短期资金支持,急需向境外支付货款的客户;
资金周转速度要求较高的进口业务客户。
加速客户的资金周转;
与进口贸易环节紧密相关,销售回款后立即归还,节省财务成本;
根据市场情况,单笔确定融资价格,尽可能的为您节省财务成本。
客户无需担心进口货物到港时,没有足额资金支付;
客户无需担心进口货物未形成销售回款时,是否有足额资金对外支付货款;
客户无需担心提前收回货款不能提前归还融资。
客户与本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进口押汇总合同;
客户向本行提出融资申请;
本行审核押汇业务文件并报价;
符合融资条件的,本行办理对外付款,同时扣减客户授信额度;
押汇到期日,客户归还本行融资本息。
即时汇是当日提取、当日归还的进口押汇业务与境外汇款增值服务的组合。
在本行有足额进口押汇额度的大中型大宗商品进口客户,且单笔金额大于等于500万美元;
自有资金受集团统一归集管理,申请使用时需要一定时间,但对境外支付时间要求比较高的客户。
盘活现有额度: 客户利用自身授信资源,日间押汇、日终还款;
付款时效性:满足大宗商品客户对境外支付的时间要求,申请付款时即可立即占压额度对外支付,无需等待自有购汇资金到账;
融资零成本:当日提取,当日归还,不计收押汇利息。
无需担心自有资金由于集中管理,而导致在有付款需要时不能及时对外支付;
无需担心当日提取、当日归还,会支出当日利息。
客户与本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进口押汇总合同;
向本行申请开办此类业务资质并获批;
客户向本行提出“即时汇”融资申请;
本行审核押汇业务材料;
符合融资条件的,本行发放融资,同时扣减客户授信额度;
融资款项的对外支付,有优先清算权利,汇款优先快捷;
当日客户资金入账即可归还“即时汇”融资款项,恢复客户授信额度,并不计收当日利息。
即期结售汇是指公司客户根据我行即期人民币外汇挂牌价向银行购买或卖出外汇;
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客户与我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的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从而降低汇率风险。
有外汇收支的境内公司客户;
特别关注并服务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企业、工程承包等有外汇收支的公司客户。
我行可办理以下币种的即远期结售汇业务:美元、港币、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等13个币种;
大额对公结售汇享受累进式优惠;
远期结售汇期限灵活,起点金额低,优惠幅度大,金额越大,优惠越多。
客户根据具体业务提交符合外汇政策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向我行提出即期结售汇的申请;
我行向客户报价;
报价确定后,客户需准备足额资金进行资金交割。
客户与我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
单笔业务发生时,客户需向我行提出具体的远期结售汇申请;
我行向客户报价;
报价确定后,签订交易证实;
到期交割时客户需根据具体业务提交符合外汇政策要求的背景材料,并办理交割。
业务办理过程中应注意外汇政策准确把握。
服务热线:95526
境外服务热线:0086-10-95526
信用卡服务热线:400660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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