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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与同业业务
负债业务 融资业务 中间业务

外汇生息资产存放

【业务简介】

外资银行营运资金的30%作为生息资产可存放在中资银行。我行作为一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非常重视此项业务合作,并郑重承诺提供同业优惠利率及一流的服务。

【适用对象】

外资银行国内分行。

【业务特点】

大额外汇存款(300万美元以上)的利率可以由双方商定。我行可为客户提供6个月至5年不同期限的存款报价,并且存款利率可根据客户需要选择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

浮动利率存款存款期限6个月至5年,可按3个月或6个月LIBOR利率减12.5个基本点,并按浮动期限结息。根据客户与我行全面业务合作情况,该种存款利率还可适当优惠。

固定利率存款存款期限6个月至5年,利率按同业市场利率掉期(SWAP)中间价减20个基本点计息,每半年付息一次。

【注意事项】

获得优惠存款利率,同时结合我行外汇理财业务,获得更高收益;本业务无风险。

人民币生息资产存放

【业务简介】

外资银行人民币生息资产可以以两种形式存在一是六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二是人民币国债。

【适用对象】

可办理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国内分行。

【业务特点】

定期存款:在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只能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的情况下,我行可通过其他业务合作提供回报。例如,可提供利率更为优惠的人民币借款,降低外资银行筹资成本。

人民币国债投资:我行可向外资银行提供人民币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代理外资银行购买人民币债券,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注意事项】

由专家进行债券投资咨询,获得较高收益;定期存款无风险,债券投资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同业存放

【业务简介】

同业存款业务是指各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我行开展的存款业务。

【适用对象】

各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

【业务特点】

我行信誉卓著,经营业绩突出,银行同业可以放心在我行存放同业款项,满足与我行业务往来的清算需求,并为资金运用提供更多的渠道。

各金融同业存放于银行的资金,用于清算需求。

【注意事项】

满足资金清算需求,提供资金运用渠道,无风险。

协议存款

【业务简介】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规定,协议存款只针对部分特殊性质的资金办理。目前包括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养老保险基金和邮政储蓄资金。我行根据政策标准和本行资产负债管理要求,办理上述资金的协议存款。

【适用对象】

保险公司、社保理事会、省级社保经办机构事业法人以及邮政储汇局。

【业务特点】

保险公司协议存款期限为5年以上(不含5年),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存款期限、结息和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凭证可用作融资质押物。

社保基金办理协议存款业务,必须经人民银行批准,社保理事会可按照有关规定,与我行办理协议存款,期限5年以上(不含5年),最低起存金额为5亿元,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协议存款为省级社保经办机构事业法人与我行办理,协议存款期限5年以上(不含5年),最低起存金额为5亿元,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行办理邮政储蓄资金协议存款,存款期限3年(不含3年),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为邮政储蓄资金提供保值增值,提高收益率。

【注意事项】

提供优惠存款利率,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风险在于市场利率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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